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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板的设立、运作和监管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5-22 09:09:55 | 移动端: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板的设立、运作和监管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来源:中国外汇网

设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板块的背景

一、建立中国高技术板块源于决策层和实务界的推动,而不是理论界的贡献,理论界现在还停留在喋喋不休地争辩虚拟经济的危害上。

一向稳健持重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周正庆在其即将离职,而由清华博士周小川来接任之际,作出了一项也许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胆决策,即向国务院提出请示,要求建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板股票市场,此时离2000年仅有两天。

中国目前高层领导谨慎务实的风格决定了推出创业板决非一时之冲动。朱镕基在其施政纲领中即明确提出现任国务院“科教兴国”的特色;李岚清喜爱频繁使用“知识经济时代”一词。周正庆则在1999年11月间的“虚拟资本与实质经济”研讨会上提出,他一直在思考中央领导向其提出的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虚拟资本在现代经济中的表现形式和作用?二是如何看待国际短期资本对国际经济的影响和作用。周在解任前夕的举动显然折射出他对上述问题的解答。就是在最近的中央“两会”期间,江泽民也对主席台侧的电脑控制台表现出强烈兴趣,并在散会时亲临询谈。可见尽管目前中国理论界对是否要建立沪深股市之外的高科技创业板市场还颇有争议,但高层领导和实务界无疑经过深思熟虑已预见到高科技对21世纪中国的重要性,并果敢着手此事。原定创业市场将于今年5-6月间推出,现在看来时间已经太紧迫了。估计经过风风雨雨,今明年中国创业板市场必将浮出水面。

二、建立中国的高科技二板市场是中央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世界各国投资市场的共同发展趋势。

建立中国的高科技二板市场是中央改革的目标。构建证券市场的高科技板块,是证券行业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科技企业板块。”2000年二月份,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证券期货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设立证券市场的高科技板块。可见,中央已经把建立高科技二板市场提上了近期的日程之中。

发展高科技板块,有利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我国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高科技产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数以万计的高科技企业相继诞生。但同时,我国的高科技产业由于规模小、时间短、市场前景不稳定,银行不敢为其贷款,而主板市场由于门槛过高也将它们据之门外。因此成立高科技二板市场,为中小高科技企业开辟方便有效的融资渠道,是极为紧迫的一项任务。

构建证券市场的高科技板块,是世界各国的大势所趋。近一二十年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为了加快高科技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纷纷探索建立资本市场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板块。自1971年美国建立NASDAQ市场以来,英国设立了AIM,法国设立了新兴证券市场,新加坡设立了SSEDQAQ,马来西亚设立了MESDAQ等等,中国香港于1999年11月推出了“创业板市场”。这些高科技资本市场,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资本扩张的场所,既促进了其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由催生出了一大批著名的高科技企业。这些变化,尤其是NASDAQ的成功,美国在高科技领域(包括军事高科技)的全面领先和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对我国高层触动很大,我国不能不顺应这一趋势,建立自己的高科技板块。

三、沪深股市经过10多年的发展,后续待上市公司的格局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不能不推出高科技创业板。

经过近10年的企业制度创新和力度较大的产业结构调整,申请上市的企业成分发生了变化,可供上市的、可以做出财务报表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都上市了,故后续上市公司的性质必然从以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转向中小型的,富有创新能力的高科技公司。而这些企业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很难通过上市审核。资金短缺将直接制约这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空间,许多高科技企业由于资金的压力不得不放弃走高科技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的道路而成为国外跨国公司的高技术代理。这种现象如不改变将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和创新体系的建立。此外,由于主板市场上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被禁止参与二级市场的流通和交易,这将使市场出现低效率和高度投机并存的局面。用资本运营的手段提高资源配置功效的空间受到制约,无法建立与风险投资体制和现代投融资体制相一致国家创新体系,不能不另外设立针对中小企业(而非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本可全流通的创业板市场。

现有的主板发行上市制度对中小企业的发行上市已形成了较强的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有巨大的潜在发展前景,先期又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的高科技企业。从西方的研究投资比值理论看,科技投入越接近生产,越要求更高的投资。但不同环节上资金运用所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在成果开发的前期,技术的不确定性因素多、风险高,不适合信贷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偿还性、效益性要求,信贷资金的运作规律只适合成熟技术的产业化生产阶段的资金投入。从科技信贷资金的投放实践看,即使是科技型企业也因其在发展初期规模小、资产少、抵押品有限、资信度偏低,自身根本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的考核要求。而商业银行首要追求资金安全性的经营策略,也使其对风险较大的科技融资颇多顾虑,可见传统的融资渠道已不能满足科技成果开发、转化对资金的饥渴需求。高科技企业通过在第二板所募集的资金可以有效补偿企业在“种子时期”的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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