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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6-15 14:43:21 | 移动端:2019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我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强化基础建设、加强宣传培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抓统筹机制、强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基层工作网络和综合监管体系

  1、理顺综合协调机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加大自身建设力度,抓紧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进一步提升区、街道(镇)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

  2、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实行食安委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区、街道(镇)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查漏补缺、统筹兜底、整体推进的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总调度、总协调、总督办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议事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协作制度等综合协调制度,加强监管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合作,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3、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督促农产品产地和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严格的准出制度;继续实行水产品产销对接及凭证入市制度,加强重点水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探索对猪肉、蔬菜、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食品全程追溯体系,保障重点食品安全供应。

  4、加强基层食安队伍建设。各街道(镇)设立的食安办要在机构、编制上归口街道(镇)的“四办”之一管理,加挂食安办的牌子,由相应办主任兼任食安办主任;要保障食安工作经费(建议安排不少于8万元),各街道(镇)的食安专干(兼干)要保证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食安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员和协管员队伍;强化街道(镇)、社区(村)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能;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联防工作机制,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并纳入区网格化管理,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二、抓重点难点、强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5、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的专项整治。落实《**市**区201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治理、巩固成果的思路,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治,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工作,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整治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坚决消除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 “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

  6、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一次性餐饮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原料生产、产品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加快提高管理能力。在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硬件水平和自检能力,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措施。加强对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7、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意见》,依条例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的监管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取缔“三无”作坊和“黑窝点”。重点规范腊制品、米粉、豆制品、水发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生产加工。

  8、加大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继续深挖行业共性问题和“潜规则”,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食品非法添加、大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地沟油(潲水油)流向餐桌等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联动,构建案发及时介入、案中协调调度、全程跟踪督办、实时沟通联动的会商机制,通过定期会商调度,实现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速移速侦、快诉快处。

  9、强化检验检测。推行统一编制计划、统一检测资源、统一适用标准、统一汇总结果、统一发布信息的“五个统一”制度,完善检测经费拨付方式,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重点时节,拓展检测范围。要高标准及时完成市里给我区下达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6500批次(定量检验1500批次,定性检测5000批次)的指标任务。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沟通平台,完善检测信息发布和通报协调机制,实现各部门之间食品安全检测信息互通共享。

  1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国家、省、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计划部署,积极配合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常态评估、应急评估和警示评估,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针对重点食品和食物中毒高发季节,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全面掌握我区食品中已知的重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的污染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合理利用监测结果,及时警示食品消费。

  11、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区、街(镇)两级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的制定、审批、备案和修订程序,着力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体系和平台,确保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化、规范化。树立主动防范、及早介入的意识,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努力把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

  三、抓规范管理、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水平和行业诚信度

  12、推进基层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区县(市)食品安全基层基础规范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参照《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信息台帐、日常监管、综合治理、示范创建、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操作细则,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步入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创新,我区确定条块联动作为课题项目,积极探索,推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台阶。

  13、加强示范创建管理。严格按照市明确的创建标准,加强督促指导和宣传推介,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和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管理,建立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做好复查验收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长效、常态。积极配合市探索在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并逐步扩大覆盖面。

  14、进一步加大诚信建设力度。抓紧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记录制度,细化诚信评价准则,健全问题信息披露和守信激励制度,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5、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总体规划,先行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逐步整合街道(镇)部门的信息资源,依托政府和职能部门门户网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网站,推进食品安全现有信息化平台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建立统一、高效、共享、共通的区级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

  四、抓宣传培训、浓食安氛围,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局面

  16、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区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力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在开展舆论监督、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17、探索创新食品安全培训平台。举办食品安全主体培训班,加大对街道(镇)、社区(村)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将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强化对食安专干、协管员、信息员的食安知识培训,提高群众性队伍的工作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18、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食安网站,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健全食品安全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红黑榜”,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曝光力度。

  五、抓督促检查、明职能职责,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19、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不留监管盲区和死角,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整个食品行业的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0、加强食品安全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联合督办、专题督办、挂牌督办等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督查工作机制。联合人大、政协、两办督查室,采取人大代表视察、政协委员调研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力度。采取交办约谈、行政问责等方式,强化对媒体曝光、投诉举报、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改,推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21、强化食品安全考核评估。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建立月月抽查、年底考核的评估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测评指数与经营性公共场所食品安全文明指数测评结合起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测评体系建设,不断增强食品安全考核评估的科学性,使文明城区建设与食品安全城区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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