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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关于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6-19 12:37:01 | 移动端:物价局关于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物价局关于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为做好“双公示”迎检工作,现将我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和民生价格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做好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价格制定和调整信息,均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做好价格政策解读。对全面放开物业管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等价格政策进行了解读。三是在省物价局价格调控综合监管系统发布蔬菜、粮油肉蛋奶、水产品等价格信息。

  (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调整价格。一是加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调整的前期调研论证、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确保价格决策的公正、公平和公开透明;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依法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为科学合理定价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依法应当听证的,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如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召开听证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28代表参加并发表了意见建议。

  (三)完善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一是落实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均已在我局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二是建立并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认真审核各部门、单位收费项目,如201*年6月份我局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拟定了《**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 》及《**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项目清单》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自201*年1月1日起,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38项(涉及小微企业有32项)。其中,中央项目中央标准17项,中央项目省级标准13项,省级项目省级标准8项。免征项目22项。上述清单后期还将根据国家和省清费工作部署及我县实际,适时调整相关收费目录和清单。三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自201*年1月1日起,停止我县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并同步取消收费许可核发,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201*年3月初我局向相关收费单位转发《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价费管[201*]36号)文,要求相关各收费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收费台帐,按规定时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同时还抽查了国土、住建等部门,检查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收费行为,依托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建立全县收费项目数据库,实现收费监管工作网络化、动态化、常态化。

  (四)加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开展重大节假日、民办教育收费备案、农贸市场和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工作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震慑和警示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重点开展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公示等专项检查,突出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201*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服务类政府信息公开还需加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推行价格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相结合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价格信息公开力度;践行阳光物价、民生至上工作理念,加强服务类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争取支持,推进“智慧物价”价格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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