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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8-29 21:23:56 | 移动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 小学校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x大会议精神,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作用,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稳步推进党内民主,不断深化“三级联创”综合示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各村(居)党支部,小学校党支部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党支部领导权为核心,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党员主体意识,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原则;坚持拓宽渠道,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原则;坚持团结至上,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开门开放评价原则。

  三、具体内容

  (一)身份职责明亮化。公开党员身份职责是激发党员主体意识的最有效手段。村党支部主要应通过以下途径公开党员身份职责。

  1、挂牌亮身份。村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统一制作印有党徽和“共产党员户”字样的匾牌,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等方式集中授牌,并悬挂于党员户家门;也可根据上年度“三满意”测评情况,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党员户实行分类挂牌。

  2、设岗明职责。村党支部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原则,按照“讨论岗位设置→动员申报认岗(竞岗)→支部合理定岗→签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程序,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岗位职责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具体界定。村(居)党支部、小学校党支部要围绕全年的中心工作、无职党员具体情况,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设定岗位、细化岗位职责,并组织党员积极申报认岗、竞争上岗,同时,依据确定的岗位职责,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岗无职党员的姓名、照片和岗位职责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

  3、履岗树形象。村党支部要结合无职党员特长和岗位实际,帮助上岗党员制定计划,开展岗位承诺。要采取开展岗位竞赛、签定岗位目标责任书等方式,为上岗党员指路子、教方法、解难题,帮助、激励、引导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继续深化“三联系”、“三满意”活动,定期对无职党员履岗情况进行指导,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并公示。

  (二)教育培训常态化。提高党员主体意识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村党支部应因地制宜,坚持“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的“三定”原则,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和素质。

  1、坚持定时间培训。建立“党员培训日”制度,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培训日”,在开展好“三会一课”的基础上,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因农忙或其它中心工作需延期的,经党员大会同意,可改期培训,但年培训总量应不少于30学时。

  2、坚持定内容培训。培训内容可采取支部定题、党员点题的方式进行。村党支部围绕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x大精神、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政治理论教育,同时,围绕全镇獭兔、蚕桑、生猪、劳务等支柱产业,对党员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党员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村党支部反馈意见,由党支部针对意见、建议,遴选课题进行培训。

  (三)议事决策制度化。保障党员的决策权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广泛调动党员参与、决策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1、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坚持“四个优先”。即:对重要情况在党内优先通报,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等党的方针政策在党内优先传达,需作决策的重大问题优先在党内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优先在党内动员。对村级重大事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在村(居)“两委”集体讨论形成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交本支部党员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村“两委”会议决定办理的村内重大事务,村(居)党支部在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报前,应优先向党员通报,并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健全决策党员首议制。对村(居)“两委”班子任期目标的制定,党员发展、转正,后备干部培养,党内评先选优申报,贫困党员的评定帮扶等党内事务以及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重大财务支出、村规民约的修订、投工投劳和集资、工程招投标等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应先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议事会进行一事一议,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在集中论证、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解决方案。凡属党内事务的,通过召开党员(党员代表)大会,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属村务重大事项,需经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党员大会没有通过但又属于群众急盼解决的事项,应再次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案后再次表决。召开党员大会时,实到会党员数应不低于本村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流动党员可不计入应到会数,但决议前必须征求流动党员意见。决议形成后,要进行通报并公示。

  (四)监督评价立体化。保障党员的监督权是扩大党内民主的现实途径。村(居)党支部要通过以下二个环节确保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监督。

  1、规范党务公开。要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的“四公开”原则,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村(居)党支部要采取设立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信箱和党务公开监督岗、设立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措施,健全党务公开责任制。实行党务公开项目集体讨论决定,对村级决策、决议、党内主要事务、决策实施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公开,以不断拓展党务公开内容。

  2、开展定期评议。实行村(居)“两委”工作通报制、党员履职情况报告制。结合“三满意”活动测评,每半年由镇党委组织一次党员公开评议活动,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和xx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对村(居)“两委”、监督委员会和组干部、党员进行全面评议。评议前,村(居)班子和组干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就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和决策执行、廉政建设、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向党员报告,党员要就所在岗位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简要述职。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评议结果要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群众“三满意”活动测评、评优评先和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凡党员公开评议不满意率超过10%的“两委”班子,由镇党委责令其重点整改,限期改变落后面貌,不满意率超过30%的,由镇启动相关程序对其进行组织处理;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村干部由乡镇给予诫勉谈话、免职或按程序罢免;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党员由村党支部列为“问题党员”进行帮助教育或组织处理。

  (五)关爱服务人本化。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制度,是调动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凸显党员主体地位的有效表现形式。村党支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党员的关爱服务力度。

  1、健全党内帮扶机制。要建立健全贫困党员台账,坚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优先技术培训、优先资金扶持”原则,加大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力度。要建立结对帮扶卡,采取“定人、定责、定时限”的方式,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要积极依托“贫困党员救助金”、“党员农贷快车”、“支部+扶贫互助社”为党员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要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提供文化上、精神上、智力上、技术上的帮扶,提高创业能力,提供生活门路;对事业发展好、“双带”能力强、xx作用发挥好的党员,采取感情上鼓励、政策上奖励、资金上扶持的办法给予重点支持。严格落实贫困党员动态管理制和困难党员帮扶定期报告制,发现一例报告一例,报告一例落实一例。

  2、健全服务党员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党员接待室、党员阅览室、党员多功能活动场所等阵地建设,完善接待登记、信息反馈、首问责任、党员信访接待办法等制度,扎实开展帮困求助、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推介、流动党员接转等服务党员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问题党员”的转化力度,要结成“帮教对子”,从思想上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按时缴纳党费,违规违纪、被群众举报和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问题党员”进行帮教。要关心、关怀流动党员,及时向流动党员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征求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帮助解决流出党员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要重视对外出党员留守子女和留守老人的关照,同时,村(居)党支部对流入党员也要确定专人联系,帮助解决流入党员的困难和问题。

  3、认真开展“走访”活动。坚持定期走访与随时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党员生日、入党纪念日、重大节假日和党员家庭有重要事情等重要时期,村(居)党支部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做到党员有病住院必访,党员家庭有困难必访,党员家庭有红白喜事必访,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

  四、实施步骤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5月20日前)。各村(居)党支部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群众对落实党员主体地位这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研究“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内涵和本质,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2、突出特色,重点推进(5月20日—6月10日)。各村(居)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本单位试点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大胆探索,扎实推进。

  3、总结完善阶段(6月11日—6月30日)。各村(居)党支部要积极反馈在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力争通过活动,树立一批典型,建立一套机制,总结一套经验,形成完备的理论、实践、制度成果,并在面上推开。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康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胡凯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胡凯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实施。各村(居)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2、严格考评,逗硬奖惩。镇党委对各村(居)党支部贯彻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通报,镇党委要结合“三满意”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各村(居)党支部落实农村无职党员主体地位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贯彻执行不力、坚持不好的村(居)党支部,要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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