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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0-09-21 17:46:37 | 移动端:关于开展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XX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将于今年9月10日召开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教师职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全市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1.表彰优秀教师 160名。

  2.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 50名。

  3.表彰优秀校长 20名。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1.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3.优秀校长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副校长。

  评选对象及范围,中小学系列含农垦、森工;党校、体校、艺校系列含市、县两级;市直学校含农垦高级中学。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xx教育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XX市师德师风“十不准”》,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

  2.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教育思想与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职业技能高,并在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走在……此文仅供部分参考,如需定制此类文章,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写作定制,联系客服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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