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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0-12-31 22:35:34 | 移动端: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妆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化妆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企业完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秩序,提高全区化妆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化妆品工作重点

  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住户排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三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1)重点场所

  全区及各乡镇经营使用化妆品的宾馆,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营店以及美容美发店。

  (2)重点产品

  1 宣称美白、染发、祛斑、祛痘、抗粉刺4类以违法使用禁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

  2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是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化妆品。

  3无批准文号的化妆品。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省局及我市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问题产品。

  (3)重点检查内容

  化妆品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1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证和健康证。

  2经营特殊用途和进口化妆品的企业是否持有国产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进口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

  3 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

  4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存货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5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号。

  6 化妆品标识标签。

  7 是否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报表。

  (4)美容美发场所检查内容

  1检查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合格,是否存在使用、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和未经批准自制化妆品行为;

  2 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有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是否齐全;

  3 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虚假夸大宣传等情况;

  4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化妆品储存条件和卫生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是否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报表。

  (二)、保健食品重点工作

  1、进一步摸清行业底数。继续对全区各乡镇保健食品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建立保健食品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区乡镇、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2、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对可疑保健食品进行现场查询,对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及时进行查封扣押。及时下发保健食品购进验收台账,指导要求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登记验收制度,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3、突出专项整治:以缓解体力疲劳、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对全区乡镇保健食品专营店,商场及超市保健食品专柜,药店保健食品专柜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的购进索证、索票情况、验收登记情况、包装标识情况和是否套用、盗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情况等,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限物质等行为,严厉整治标签标识不规范、夸大宣传等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保健食品消费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17日) 对全区的化妆品市场及农村保健食品调查摸底,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建好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使用单位分户台账。研究整治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8日-6月25日)辖区内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安全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并做好记录,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积极督促辖区内企业完成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信息登记和记录工作。

  (三)检查整治阶段(6月26日-9月30日)依据《化妆品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店、专营店的化妆品以及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对农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在监督检查中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企业基本情况详细登记,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分析总结阶段(10月)及时汇报有关情况,总结经验。在调查,检查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形成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情况数据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将作为创建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使用单位示范店的重要依据。对因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化妆品的单位,除依法予以查处外,还将列入黑名单管理。并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次序的有力举措。监管人员及企业业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化妆品安全监管调查摸底,日常监管等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服从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检查,加大惩处力度。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信息登记和记录入工作,完善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诚信体系建设。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气氛。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及时予以媒体通报,社会公布,畅通举报投诉电话,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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