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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3-20 21:32:44 | 移动端:县发改委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县发改委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和执行效果,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

  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建议,贯彻落实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政策的落实。

  (十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x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x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信息、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承担接待等各项服务性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负责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办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建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 助性资金。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

  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三)工业交通能源股

  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重大项目储备;按规定审核工业重大项目,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与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县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新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计划;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推动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四)投资贸服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下达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省、市、县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五)地区经济股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执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 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县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协调省加快皖北发展政策在我县的落实;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并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或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涉及本系统、本单位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普法教育、宣传、培训、考试等方面的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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