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文库114 > 范文大全 > 优质范文 >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3-29 22:42:43 | 移动端: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的有关要求,做好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确保春节期间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生产正常、运输畅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城乡居民过节物资需求。根据食品等物价波动情况,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必要时,可根据疫情影响程度,采取发放节日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或购买防护用品、基本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根据困难群众实际情况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助。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信息为基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加强民政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的共享比对,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监测排查,确保社会助兜底保障不遗漏。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村(居、社区)疫情监测排查,通过电话、微信、上门、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提供针对性帮扶和关爱服务。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基本运转,做好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重点巡查露天广场、地下通道、闲置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易集中区域和部位,夜间及恶劣天气时增加巡查频次。

  三、要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

  加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走访慰问活动等有序衔接,进一步突出救助重点、增强救助实效。积级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用好用足各类重建政策和资金,有效形成帮扶合力,支持受灾群众尽快恢复重建住房,早日入住新居。对因灾房屋倒损需过渡安置的受灾群众继续做好帮扶救助,规范有序发放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等款物,确保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自行租房、借住公房等方式得到妥善安置。做好冬春期间各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下拨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四、防范化解各类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安全隐患

  压实各类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健全预警机和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所有服务机构健康有序运行。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细排查消除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发生煤气、煤烟中毒和冻伤、冻死事故,进一步做好机构内服务对象照护管理和日常巡查,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心健康,及时做好送医就医、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

  五、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对有家庭成员罹患新冠肺炎和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所在地乡镇或县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出现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罹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直接给予救助。对受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简化低保申请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乡镇、村(居、社区)要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做好外地农民工等留大过年人员的生活安排,对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帮扶。

  六、确保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守住民生底线,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县财政部门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安排、打够打足基本民生保障资金。按照资金直达要求,加强监管、防止挪用,及时足额将各类救助和补贴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要统筹整合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热线电话值守,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发挥好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非因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春节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wk114.cn/wenku/455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