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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参考)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3-31 18:36:26 | 移动端: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参考)

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参考)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切实组织开展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相结合、便民与惠企相结合、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一体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聚焦“不见面,一张网、一扇门、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我市“五简五办五集成”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

  (一) 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在放出活力上持续用力

  实施事项清单标准化管理。以省市政府确定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事项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新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认领尽认领”的原则,全面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市直各业务指导部门组织规范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的事项编码、事项名称等要素相对一致,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xx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确保所有事项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四办四清单”结构,提高即收即办、当日办结事项占比。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项目审批规范化运行。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在审批阶段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规范开展“一窗受理”,全流程全事项在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各阶段牵头部门提前发起前期辅导,提供阶段申报要件清单,使项目单位有充足的要件准备时间。项目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后,牵头部门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发,切实提升并联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在各开发区及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区域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各开发区和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区域评估。x月底前,推行区域内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区县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地震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流程。全面优化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继续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和用时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国网xx供电公司、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市热力总公司、省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

  加强基层环评审批承接能力。x月底前,全市各级环境部门要对承接的审批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针对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对承接能力不足的区县或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帮扶;对确实无法承接的行业类别,及时上报省级部门,改由省级审批。鼓励引导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加强对基层审批项目的技术支持力度。对市级及委托区县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评估,构建以市级为主、县级配合的审批模式,为项目落地提供属地就近服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园区)及榆中生态创新城等区域,先期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组织专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开展论证,修改、废止对微观经济造成不必要干预、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事项。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政务大厅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线下大厅“一窗通办”。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整治各种不合理收费。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二)创新监管方式,在管出公平上持续用力

  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统一归集至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看不清、吃不准的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以试点方式探索推进;对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强监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xx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xx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x月底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履职需要,制定出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政策措施,在日常监管中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xx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x月底前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xx月底前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在服出便利上持续用力

  全面提升网上办事能力。认真落实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围绕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方式完备度、事项覆盖度、指南准确度等五个方面,重点从“效能可评”“业务可办”“渠道可达”“事项可见”“指南可用”的角度推动工作落实。持续优化“金城办”APP移动终端服务功能,实现“便捷注册、一键登录、多式认证、无感切换”。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不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推动国家级、省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与xx政务服务网对接,全面实现市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与xx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xx月底前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文旅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x月底前,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市级各有关单位提出需求清单,逐级上报省级对口单位制定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x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x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xx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自动分析、数据混合识别、系统无缝对接。x月底前,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x月底前,按照xx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办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功能,推动省、市、区(县)平台之间实现评标专家、信息系统等资源跨区域共享、全流程在线交易。xx月底前,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实现xx政务服务网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x月底前,集中公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编制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在全市统一规范。x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原则上乡镇(街道)、村(社区)线下办理的事项全部在xx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入口,公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实现网上可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除涉隐涉私涉密及场地、安全等因素外,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全市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两个以上办事服务或两个以上部门协同方式,梳理重点高频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集成化套餐服务。依托xx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栏,集成业务办理数据,形成“线上一网式”链条式审批,实现一体化办理的政务审批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高频事项一次性办成。针对企业和群众需求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即办件、全程网办、“零跑动”事项占比。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打破居民办事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力争依申请类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预审。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受理业务,构建“线上一网、线下一窗”链条式审批,实现“一次办成”。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xx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xxx项事项“省内通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xx项事项“全市通办”为目标,x月底前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加强与劳务输出重点省份的沟通衔接,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加强点对点区域通办,x月底前与省内其它市州通过统一标准、建立互认合作协议,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核机制,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实现“xxxxx”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x月底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升级改造等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全省一个号码响应,打造“x×xx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x月底前,全市各级各类政务大厅要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中心或代办窗口,对各级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不来即享”政策扩面。x月底前,按照省上要求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推广工作,对相关涉企优惠政策进行梳理上传,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推动xx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xx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xx省保市场主体平台招商“经营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平台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全市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x月底前,对xxxx年以来梳理的、尚未化解的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台账管理和逐项销号,由各责任单位制定详细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xx月底前完成化解工作,实现见底清零。牵头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靠前抓,统筹组织开展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压实责任,保证各项任务有专人盯办、专人落实。要把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与落实《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xx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任务结合起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一体推进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改革进度,加快解决改革难题,确保各项任务积极稳妥、高效有序向前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从本地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既要抓好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也要配合推进全局性改革工作。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制定督查工作计划,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积极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也要加强督促指导,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把政策效益和改革红利最大程度地释放出来。市属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专栏,引导基层、企业、群众学习、了解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质提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改革内容,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依托互联网和新媒体等载体,采取生动灵活的形式,发布改革信息,解读改革政策,宣传改革成效,凝聚多方共识。高度重视舆情信息,不断拓宽公共参与渠道,多渠道多方面听取基层、企业、群众对改革的建议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牵头部门要按此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清单、工作流程、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xx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于x月xx日前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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