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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案例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4-01 22:21:23 | 移动端:关于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案例

关于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案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消费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二、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

  (一)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挡升级

  生活消费。推动建设集餐饮、家政、托幼、维修等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的消费服务中心,优化社区服务网点布局,打造xx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广并完善社区生活“一站式”服务功能。将改造提升高品位步行街和推动建设若干各具特色的购物、美食、休闲娱乐、生活服务街区相结合,完善街区生活服务供给。推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鼓励发展各类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店。(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组织实施,下同)

  住房消费。着力培育多元化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供暖等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增设电梯,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个人承担费用。(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汽车消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二手车置换业务。认真落实国家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优惠政策。加强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支持社会资本以融资租赁、合资、合作、众筹等多种形式自主发起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停车设施保障水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信息消费。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深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拓展光纤宽带及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启动xG商用服务。积极培育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和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积极培育数字创新企业,推进线上线下协同互动,持续改进信息消费体验。(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绿色消费。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建立绿色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丰富节能节水、资源再生、环境保护、绿色建材等绿色消费品生产,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推广低碳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

  旅游消费。推进xx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紫金花城·神秘骊靬”大景区建设。创新发展特色旅游产品,实施旅游文化演艺推进行动。加快实施xx智慧旅游二期建设,融入省级“一部手机游xx、一包如意走丝路”计划。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与航空航天相融合,加快火星x号基地文旅项目建设。整合开发骊靬文化产业园、北海子景区、御山圣容景区、车辘沟石林景区等县域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婚庆度假、研学体验、户外运动、自驾露营等特色旅游产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充分利用省市淡季旅游奖励补贴政策,不断激活冬春旅游市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大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化消费。建立文化消费市场体系,争创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发展文化娱乐、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业态,扩大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数字影视、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新产业发展。加快开发红色文化资源,谋划实施红西路军战役纪念馆改扩建、旧址遗址遗迹修缮保护等文化项目;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市场主体和平台,实施“文化创意+博物馆”工程。办好“太空C计划”、香草文化旅游节、薰衣草集体婚礼等特色节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体育消费。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具有特色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持续推动“体育+”与“+体育”。坚持放宽赛事审批和优化管理服务相结合,促进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互动融合,拉动体育消费新热点和体育服务供给新主体。继续推进xx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工程建设。(市体育局负责)

  健康消费。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鼓励城市二级医院通过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机构。加快补齐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短板。支持发展健康服务机构,推动健康咨询、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养老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步伐。建立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支持企业研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八冶建设集团公司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家政消费。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和规范。推动家政服务由保洁、保姆、护工、搬家等传统服务向精神陪伴、育婴早教、居家养老等现代服务拓展,积极推进OxO(线上线下结合)等家政服务新业态。结合家政扶贫工作,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力度。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开展岗位提升培训。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合作,巩固和拓展市外家政服务市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教育培训消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发研学旅行、实践营地、特色课程等教育服务产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

  推进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加快商业街(步行街)提挡升级,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引进中华老字号品牌进行连锁经营。继续查处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主渠道和正规油品销售企业的成品油及其制品销售。扎实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引导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创新消费模式。(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居民消费提质升级。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乡村服务设施短板。继续推进行政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和自然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立足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手工艺品创作、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等产业特点,推动建设乡镇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生活综合服务站。(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发展“夜经济”。积极发展晚间游览、购物、餐饮、休闲、学习、教育、歌舞、影视、娱乐等,努力扩大夜消费、丰富夜生活、繁荣夜经济。丰富夜间游览项目,完善景区(点)亮化工程和服务功能。开通、增设、延长区域夜间公共交通服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亮化营业场所,开展夜间打折促销活动。在xx印象街区、步行街、文化街、紫金花城景区等地,规划设立一批“吃、住、行、游、购、娱”功能完备、颇具地方特色的夜市,着力打造一批夜生活综合体。(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

  (一)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开展xx品牌产品“丝路行”“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扩大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中国(xxxx)”网站信息公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依法公示功能,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司法衔接、消费者参与的协同共治消费维权体制机制。综合利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策配套和宣传引导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市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作用。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积极培育和壮大各类消费供给主体,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进一步削减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完善促进消费配套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充分运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用地政策落实力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内部调整,转变管理体制,依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创新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投入和使用方式,鼓励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开发和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聚集人气能力。找准竞争优势,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产城一体、城乡一体、景城一体“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品位,聚集就业、居住人气;积极改善消费供给,打造多种业态聚集的体验消费新模式,聚集消费人气;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打造“人才特区”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增强城市吸附力。(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消费统计监测。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加快建立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大力运用丝绸之路信息港和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建设相关领域大数据库,强化专业化大数据服务。(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机制。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舆论宣传,客观真实向消费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务,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建立针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惩罚惩戒机制。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x·xx”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益宣传,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县区要积极推进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细分市场,完善促进消费的配套措施,形成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合力,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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