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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全县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模板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4-08 21:39:23 | 移动端:进一步深化全县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模板

进一步深化全县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模板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宗旨,以深化改革、科学发展、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重点,以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为手段,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定不移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科技进步,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发挥殡葬改革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殡葬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途径、新方式,把深化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结合起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尊重、引导、发挥殡葬传统习俗与革除陋习、移风易俗结合起来,提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把殡葬管理与服务、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围绕改革目标和群众需求,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通过不断完善改革政策措施,逐步破解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难题,不断提高服务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3.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强化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节地生态安葬的投入,提高殡葬管理、殡葬公共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落实部门协同监管职责,发挥好市场对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调节、补充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

  4.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正确处理行政与事业、服务与经营的关系,充分发挥公益性殡葬事业单位在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保障群众殡葬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实现殡葬服务经营的公平、诚信,殡葬管理监督的公平、公正。

  5.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立足现实,尊重科学,正确处理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充分考虑经济和地域习俗不同,制定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兼顾绿色、环保、创新、发展。

  6.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的引导力度,完善公益性殡葬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大力推广骨灰树葬、花葬、立体存放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法,鼓励文明节俭生态的祭祀方式,切实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保护环境。

  (三)主要目标。坚决遏制火化区火化率下滑和乱埋乱葬的问题,“十三五”末,火葬区火化率达到85%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以上;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火化区覆盖达到70%以上;继续完善殡仪馆的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火化环保设备处理能力,推进殡葬设施现代化;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服务规范化;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管理精细化;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部门联动和市场监管,实现殡葬改革的有序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火化,积极改革土葬。火葬区要坚持实行火化,“十三五”末,基础条件较差的村要加快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逐步消灭火化白点村,火化率达到80%以上。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

  (二)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负担。在原减免政策基础上逐步提高基本丧葬费的减免标准、增加减免项目、扩大减免范围;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立体存放等节地生态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火化区自愿火化的居民,给予适当的奖励补贴。到“十三五”末,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基本建成。

  (三)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机制,在完成殡仪馆、骨灰堂和火化设备更新改造等基本殡葬设施设备投入的基础上,实施院区的美化绿化工程,实现园林化、艺术化,庭院要建有丧属休息和欣赏的服务设施。火化区内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以村(或几个村)为单位或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

  (四)加强殡葬平台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丧葬需求。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制定乡规民约,推进文明治丧服务。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参与殡葬服务活动的管理。拓展便民利民服务,全面推行殡葬用品公开招标制度,建立殡仪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一站式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努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殡葬需求。

  (五)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殡葬执法。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到“十三五”末,承担殡葬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殡葬管理机构要与殡葬经营企事业单位脱钩,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

  (六)加强公墓管理,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辖区内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存量墓穴开展全面排查,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实施严格的动态管理。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发展规模,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米,墓碑实行小型化、艺术化,增加墓园的文化内涵和教育功能。在火化区,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建设低于国家标准的节地性墓位,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七)加强殡葬市场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殡葬服务、丧葬用品价格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收费行为,切实落实申报、备案制度,严禁用垄断地位高价销售殡葬商品,严禁价格欺诈,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平抑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殡葬商品行为,严禁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格位。加强对公墓特别是经营性公墓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大墓、建豪华墓等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公墓,严禁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院死亡病人遗体处理程序,按规定做好遗体处理工作,严禁违规接运遗体。加强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服务行为的查处,及时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将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推进殡葬改革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殡葬改革的形势、问题、对策等重大事项。要结合xx实际,科学制定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改革和事业发展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列入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群众反响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协同配合,落实部门职责。殡葬改革涉及面广、部门多、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建立党员干部违规殡葬举报制度,对党员、干部在丧葬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县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将殡葬改革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引导丧葬习俗向文明、健康方向发展;县法制办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制定殡葬管理政策规定的有关工作;县民政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殡葬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县发改局要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支持殡葬服务设施的建设;县发改局(物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管;县财政局要加大殡葬事业资金投入,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节地生态安葬等提供资金保障;县规划局要将殡仪馆、骨灰堂和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殡葬服务设施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人社局要在职工业务培训、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凡我县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住我县各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体一律实行火葬,对不实行火葬而私自土葬者,其家属不得享受丧葬费、抚恤费、遗属补助等费用。县法院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执行殡葬法规,维护殡葬改革的良好秩序;县公安局要维护殡葬改革执法秩序,依法打击阻碍干扰殡葬执法、破坏殡葬设施等行为;县国土局要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对符合殡葬用地要求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予以支持,对违法占地兴建殡葬设施和乱埋乱葬占用耕地行为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行为;县城管局要依法查处因违章占道等丧葬活动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县林业局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对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环保局要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和服务工作,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绿色环保,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节地生态安葬;县卫计局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搞好殡葬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处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院死亡病人遗体处理程序,督促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死亡病人遗体的处理工作,及时通知殡葬服务机构接运遗体,杜绝遗体从医院流入社会乱埋乱葬,严禁在医院办理治丧活动;县宗教局要做好具有土葬习俗少数民族殡葬政策的落实、督查工作,引导少数民族推进殡葬改革;县工会、团委、妇联要积极宣传殡改政策,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改革的自觉性。

  (三)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殡葬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殡葬服务和殡葬活动。要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广泛深入宣传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结合起来,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坚持清明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和日常引导相结合,争取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以实际行动推进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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