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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报告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7-18 14:21:11 | 移动端: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报告

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报告

  我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今年以来,在省市民宗部门的指导下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抓实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抵御宗教渗透,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县宗教界爱国爱教,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宗教场所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程序,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培训;努力发挥县佛协、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天主教爱国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报告
 

  一、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调整成立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统战部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宗教界座谈会、专题培训会等研究部署宗教工作;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宗教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确保工作长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积极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当好桥梁、抓好教务、搞好服务”的作用,指导宗教界加强团体建设。指导佛协开展日常工作,督促基督教完善教堂管理委员会建设,加强天主教爱国会建设。在各宗教团体积极参与下,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治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国旗进寺庙等活动顺利开展。统筹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宗教领域学习工作,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强化各寺观教堂抓学习、抓规范、促和谐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设立防邪教宣传阵地、法制宣传栏,大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治理宗教内部事务的作用。指导宗教团体带头调解教职人员间的矛盾,协助化解涉及宗教领域的纠纷、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宗教界人士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会议精神,鼓励宗教界积极为xx发展出力。

  (三)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提升我县宗教良好形象。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和谐绿色寺观教堂为契机,推进寺庙庭院绿化工程,对寺庙内裸土和闲置用地全部植绿并进行景观化改造。实施厕所革命,积极推动各寺院完成厨卫改造。加强寺院破旧设施、危房维修改造。指导石象寺、法华寺、黄宗寺对老旧居士楼、观音殿进行了维修或原址改造。完成天主教堂维修改造工作。推动基督教选址规划重建工作。xxxx年以来,积极争取资金xx万元支持寺观教堂对厨房、卫生间、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通道和生活配套设施进行建设。解决了宗教团体场所脏乱无序、无工作用房和场所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二是推进佛教界传统文化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完成佛教历史文化调研工作。引导佛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将佛教文化融入现代孝廉文化,推动石象寺等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浮雕、展板等形式展示现代孝廉文化。

  (四)加强宗教人才培养,提高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组织教职人员学习宗教政策文件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佛教传统文化、教规教义等宗教经典,培养一批既懂政策又有德行的教职人才。二是选派优秀青年教职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先后选派青年僧人、神职人员到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川大、浙大、x省佛学院、x省神学院等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读全国宗教工作精神,培训宗教有关政策和专业知识。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到灵山寺、文殊院、宝光寺、峨x等寺院进行了参观调研学习,增加了场所管理经验,增强了场所负责人管理意识。

  (五)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推动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宗教场所登记开放制度和教职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严查藏传佛教、韩国基督教等在我县的传播,对外来参加宗教活动的流动人口加强登记管理和信息报送。二是积极引领僧众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坚决遏制非法传教活动和利用宗教渗透、利用宗教搞封建迷信、借教敛财等活动,对违反教规戒律的教职人员进行了劝离。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反邪教活动阵地x个。四是严格审批宗教场所开展的宗教活动。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积极同属地政府、村(社区)协调配合,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对民间小庙建设、私设基督教聚会点进行了全面排查管控。目前,我县未发现有损宗教形象的负面舆情的发生。

  (六)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宗教场所法制化治理水平。一是依法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在各场所制作法制宣传栏,建立一场所一律师服务。在重大庙会期间悬挂法制宣传、宗教政策标语。二是深入宗教场所开展“法律进场所”普法学习。组织全县各场所僧众和信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宗教事务条例》xxx余本。

  (七)全面完成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xx问题和省委巡视xx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今年x月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清单和x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xx反馈问题清单,在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民宗局牵头对问题清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延伸,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积极开展整改,扎实完成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八)全面做实民族工作。一是设立了民族服务窗口。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开辟了民族服务绿色通道,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事便捷化。二是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纳入政府一体化公共服务范围,享受同质的就业创业政策。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积极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四是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法教育,会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涉民族政策法规。五是抓点带面,以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学校创建活动,继续指导大塘镇官塘社区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常态化;指导县职中实施以“党建引领民族大团结,共生共荣和谐大发展”为主题的少数民族团结进步项目,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指导,争取到项目补助资金x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足,对宗教政策文件、《宗教事务条例》、教规教义、宗教经典和佛教传统文化的掌握不够,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需提高;二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未进行确权登记,宗教场所缺乏手续资料;三是天主教爱国会团体建设组织机构不健全,推动天主教爱国会换届选举工作滞后;四是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存在问题,x湖镇、甘溪镇、鹤山街道等x处私设宗教场所,需要持续加以监管;五是佛道教商业化问题治理还需加强,法华寺存在灵椁位遗留问题;六是民族宗教领域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需提升,民间小庙治理工作有待加强,联合执法的机制要完善;七是对民族团结学校、嵌入式进步社区的创建指导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需要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中心组学习会的范围,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

  (二)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的管理指导。持续推进法制进寺观教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寺观教堂、社会综合治理进寺观教堂;指导宗教团体完善自身建设,强化在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上的依法管理,从严审批宗教活动的开展,及时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教风持续好转。

  (三)继续加强民族社区和学校的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对全县少数民族群众政策宣传和民生服务,促进民族融合发展。加强对县职中学校和大塘官塘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服务。

  (四)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考核和督导检查。根据宗教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定期督促乡镇(街道)、宗教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严格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要求全面做好宗教工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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