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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5-09 12:23:08 | 移动端:20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1】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着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节点所在。今年以来,我局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提早谋划、综合治理、常抓不懈,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校内部治理,构筑食品安全“监管网”

  (一)提早谋划,严把食品安全“开学关”。

  每年长达一、两个月的寒暑假,学校食堂长时间停业,难免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为把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学关”,今年春季开学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县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活动,我们把全县十个乡镇学校划成三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带队,集中全局干部职工,划片到人,分片包干,与各乡镇工商所、中心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冷藏冷冻等设施的运转、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以及食材的质量、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学校严格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历经一个月时间,我们对全县10个乡镇的161所中小学(幼儿园)的165个食堂进行了检查,共下发《监督意见书》16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材料10公斤,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起。并将存在问题抄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县食安办的名义督促其整改。

  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整改的基础上,我局三个专班又组织进行了“回头看”,促进监督意见和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开学”专项整治效果。各个学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整改,切实保障了我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好头”、“起好步”。

  (二)刚性约束,提升学校食堂量化等级。

  我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从2013年度已全面开展,但量化等级评定结果并不乐观,A、B等级仅占39.5%。为进一步强化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2月18日,我局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建始县学校食堂20××—20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建食药监发〔20××〕2号),方案明确要求:20××年全面启动我县学校食堂“餐饮等级”提升工作,基本消除证照不全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提升至45%以上;201*年全面消除证照不全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提升至70%以上。根据方案要求,我局进一步强化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督促学校查找差距,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投入改造力度,刚性约束,完善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经过一学期的整治提升,春季学期末全县学校食堂A、B等级已提升至49.7%,提前完成今年全年的目标任务。学校在新建、改扩建餐厅之前,主动提请当地食药监管所提前介入、审查设计图纸及设施布局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强化校园周边整治,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

  为切实保障食药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监管职责不落空、不掉档,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的饮食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年3月,县食安委高度重视,下发了《建始县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食安〔20××〕1号),并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食药局局长任副组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建始县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整治工作专班。

  整治工作专班开展部门联动,自3月31日起,以城区学校为突破口,逐步向乡镇延伸,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作坊、小卖部。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整治的重点品种是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整治的重点内容是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进销货台帐和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完备,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标识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以实现学校周边餐饮业、摊点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为目标,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县食安办负责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采取说服教育、贴心服务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县城管局负责重点治理占道经营和无固定场所的食品摊贩的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县工商局负责对学校周边的蛋糕店、熟食店、卤品店、小卖部进行专项整治,并对过期、变质食品进行清除。县食药局对不能出示有效健康证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场管理不规范、不能提供相应检验报告的经营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县质监局重点清理与整顿学校周边食品生产无证小作坊。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引导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配送工作,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并督促学校与家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杜绝学生在学校周边购买过期、变质食品。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4月16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了督办会,进一步明确要求,追加措施,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效果。做到了食品监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状况得以明显改善。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32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29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4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7份,规范占道经营51户。

  三、强化重点关键环节,构筑食品安全“保障网”。

  为做好六一节、端午节等节日及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构筑了重点关键环节的保障。一是制定专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对各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原料购进、食品加工流程、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三是严格逐一审查“两考”期间的菜谱,对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的菜品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如:不制作四季豆菜品);四是对供餐单位食品加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适时监控;五是到供餐单位驻点,实行全程监控。10个乡镇食药所分别抽调人员开展对中、高考考点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实行24小时值守,中考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2个乡镇,带队驻点值守。

  四、强化社会宣传培训,构筑食品安全“共治网”

  我们把强化社会宣传和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的重要途径,作为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的有效手段。我们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接受咨询XXX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X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展示宣传展板7幅次。

  二是强化对辖区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学校周边餐饮业主食品安全培训会议9场次,强化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三是利用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学校及周边餐饮业主、从业人员面对面的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高餐饮业主、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餐饮负责人是餐饮卫生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是加强对学生健康饮食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开展学校学生健康饮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为学生授课、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等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今年来,组织校内食品安全培训5场,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在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局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7月11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座谈会,主动邀请8位人大代表,11位政协委员、2名新闻记者座谈,汇报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代表、委员对于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表示要更多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反应我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宣传我们的事业,让社会更多地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经过分析和梳理:我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偏远农村学校食堂基础条件差,布局不合理,达不到办证条件,截止目前,全县仍有45个学校食堂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由于这些学校的部分学生居住地距离学校较远,必须在校就餐,学生食堂无法取缔;二是学校周边无证食品小摊贩屡禁不止,整治效果难以维持;三是大部分学校食堂使用的豆腐制品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准产证;四是食品质量抽检力度不够,抽检经费严重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拟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清理整治,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门店的巡查力度,逐户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对经营行为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

  二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一票通”式购销货台帐,并逐步建立食品电子监管系统,深入落实法定自律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三是建立食药监部门与学校联席制,执法人员定期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鉴别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

  四是进一步宣传好12XX热线电话,放大12XX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和处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对学生投诉举报坚持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的食品消费权;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卫计、质监、工商、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执法、严格监管,树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一盘棋思想,形成执法合力,扎实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7号精神和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我局认真组织今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县教育局于201*年3月5日至3月23日,分两个检查组,开展对全县99家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含伙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校领导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加工流程、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基本情况和检查概况

  目前,我县共有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含伙房)99家,其中:中学24家,小学12家,幼儿园63家,还有学校内“小饭桌”46多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42家,其中:中学12家,小学2家,幼儿园28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36家,从业人员536人。201*年3月4日下午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检查工作部署会,对参加检查的所有人员进行分工和提出具体要求,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车辆43辆次,检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含伙房)99家,下发巡查整改通知书和检查监督意见书90份.(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

  二、检查做法和学校食堂管理现状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核实,重点检查1、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2、食堂卫生环境、厨房“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有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3、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是否与外包食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4、索证索票,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落实情况,是否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并保存二年,5、学校食堂清洗消毒设施是否能满足学生实际需要,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6、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品安全内容。检查总体评价是:县城地区、山区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比沿海地区好,原国营农场学校食堂比地方学校食堂好,中学食堂比幼儿园食堂好。公立学校比私立学校好,在饮食方面公立学校比私立学校更营养,中学食堂比幼儿园食堂规划布局合理,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中学比幼儿园大,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中学比幼儿园齐全。检查结果分为三类,较好的学校食堂有:保显农场学校、乐东中学、思源高级中学、山荣农场学校、乐光农场学校、万冲中学、绿之南小博士幼儿园、海之南实验学校食堂、佛罗小红帽幼儿园等9家学校食堂,主要表现是: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经营,校领导重视,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分管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建立健全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较好,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与外包食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食堂环境卫生整洁、三防设施较完善,索证索票管理记录较完整,从业人员有合格健康体检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较完善,食品留样规范等。一般的学校食堂有:千家中学、黄流中学、冲坡中学、县城幼儿园、千家中心学校、利国芒坡博士小学、万冲中心幼儿园、思源初级中学、民族中学、乐东县抱由中心幼儿园等10家学校食堂,主要表现有:食堂环境卫生一般整洁,三防设施基本齐全,消毒保洁设施基本完善,从业人员多数有健康体检合格证。较差的学校是:椰韵实验学校、双语实验学校、黄流新星学校、乐中农场小博士幼儿园、天天乐幼儿园、福报中心幼儿园、保国喜洋洋幼儿园、乐中博雅双语幼儿、乐东县城康乐幼儿园食堂等80间学校食堂(含伙房),主要表现有:大多数幼儿园无证经营,学校食堂是临时搭建的铁皮屋,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食品加工操作面积太小和就餐人数不相适应,食品处理区没有按功能分区,加工操作混乱,食物杂物乱放,三防设施不完善,索证索票登记管理根本不建立,没有专用的留样冰箱,没有按规定做好每餐次的食品留样,消毒保洁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大多数没有食品仓库,有仓库的货物乱放地上,没有食品货架,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下发巡查整改书和监督意见书共90份,责令其不合格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以达到食品安全操作要求。检查发现九所中学、冲坡中学等学校内存在老师家属经营“小饭桌”情况,食品安全隐患很大,学校“小饭桌”最少就餐的学生有20人,最多的有45人。

  三、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学校领导逐步重视食堂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形逐步重视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中学学校都明确校长、分管副校长、学校食堂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学校是千家中学何德富校长,深入学校食堂检查,平时和学生同在学校食堂就餐,监督食堂操作人员按照食品安全加工操作,同时按照我局下达的监督意见书整改学校食堂部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流程布局,达到符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

  (二)食堂管理业务加强,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健全落实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食品卫生安全化,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局领导亲临对不符合加工经营的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指导,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集中培训,去年12月23日至26日对全县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2人集中培训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知识,并取得我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按国家局、省局要求做到食品安全员持证上岗,确保学生每餐饮食安全,同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约谈校长制度和违法行为及时纠错等柔性执法方式,对无证经营的违法学校食堂进行许可前期检查指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达到许可要求,切实提升监管工作和服务工作水平。

  (三)专项整治重点突出,监管措施基本到位。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检查指导贯穿始终,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如对乐东万冲振华双语学校食堂使用过期大米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236元,没收过期大米41包。

  (四)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查自纠成效较明显。学校食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要求,从落实预防食品中毒制度、食品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原副料采购与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度高重视,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食品留样的作用,规范食品样品留样操作规范,制定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堂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加工经营操作区域面积小。此次检查的99所学校食堂中有67所学校食堂的加工经营面积不足,情况最严重的是乐东康乐幼儿园、乐东江北幼儿园食堂、椰韵实验学校、乐中小博士幼儿园、乐东尖峰小天才幼儿园、乐东山荣幼儿园等,有的是临时搭建的铁皮屋,四壁透风,功能区域面积严重不足,特别是乐东康乐幼儿园利用房屋阳台作为厨房,仅有10平米的阳台厨房承担160人的用餐,食品操作没有功能分区,乐东江北幼儿园食堂仅有60平方米的厨房承担336人的用餐,食品操作没有功能分区,杂物乱放,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差,设施设备简陋,食品加工区内的火炉灶未设置为隔墙烧火的外扒式灶台,极易造成粉尘污染食品,同时学校食堂设在离学校300多米外的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旁,食品加工区与就餐地点相隔太远,造成在运输熟食品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食品被污染的安全风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联合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江北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省联合检查组督查发现江北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我局和县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指定专人跟踪了解,经现场再次检查,该学校食堂在没有建设新的食堂情况下对原有的食堂进行整改:完善厨房的三防设施;增加两部保证熟食品的密闭运餐车;增加洗鱼、肉、菜的盆并分开使用;增加刀具并分开使用;合理错开食品粗加工时间和烹饪时间不重叠等,下一步要求该幼儿园在没有处理好搬迁的情况下,在原有的食堂旁边增加食品粗加工区的建设并且达到合理布局。希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最大的努力安排好土地,规划建设好该幼儿园的学校食堂,解决好336名师生的饮食安全问题。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幼儿园存在以下问题1.食堂是铁皮临时建设的操作间,周围内外部卫生条件差,杂物乱放。2.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到位。3.厨房“三防”设施不完善,不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入侵防护措施。4.没有专用留样冰箱设备、没有达到每餐按规定要求做好留样,没有做好留样台账登记工作。5.没有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台账登记。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过期。7.部分学校食堂没有制度牌、制度牌没有上墙公示。8.垃圾桶没有盖,砧板生熟不分,没有明显标识。9.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太小,没有食品功能分区、不能满足食品加工安全要求。全县学校“小饭桌”有46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没有清洗消毒保洁设备。2.周围环境卫生很差。3.没有仓库储存食物,食物没有分类存放,保洁条件很差。4.没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5.没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6.没有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7.没有按规定留样,没有留样设备。8.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合格证。9.学校领导监督检查不到位等情况。

  (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负责人食品安全业务知识有待提高。通过此次检查,多数学校食堂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但有部分学校食堂(特别是私立幼儿园)没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没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熟悉、业务知识缺乏、不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加工食品。

  (三)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制度未有效落实。一是食品采购、加工和储存不规范,库房食品未按要求隔墙、离地、分类存放。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此次检查的99家学校食堂中有96家索证索票不完善,且主要为蔬菜和肉类食品的索证索票不全。二是食品留样操作不规范。有64家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主要为留样量和留样时间不规范,留样记录不健全。三是没有食品加工功能区,设施设备陈旧,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大部分学校食堂把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混在一起,未能独立分开;此次检查中有72家食堂不仓库或仓库设置不合理,食品和非食品摆放混乱无标识、无通风设施,“三防”(防鼠、防虫、防蝇)设备设施不全,消毒柜、冰箱陈旧老化或运转不正常;有25家学校食堂的消毒设备不完善或出于闲置状态。四是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或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四)学校食堂持证率较低。我县学校食堂目前持证率低,主要是我县的私人幼儿园比较多,幼儿园的经营场地面积比较小,多数是铁皮临时建筑物,没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加工处理功能区,设备设施不完善,建筑物没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法建筑物证明,按照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从201*年11月27日颁发的《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文体、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核发有关证照时,对无法提供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合法证明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第十九条公安、建设、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文体、房管、消防等负有协助查处违法建筑职责的部门不履行协助查处职责或者协助查处不力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部分学校食堂无法提供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合法证明,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故我县的学校食堂持证率低。

  五、几点建议

  通过此次学校食堂的检查,我们感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还有很多问题,有主观、客观因素和机制体制上的原因,因此,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心身健康,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把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学校食堂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合理规划布局学校食堂建设,尽力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用地和资金等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督促学校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学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制。学校食堂要明确自身主体职责,主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把学校食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改造资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要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做到持证经营,并利用暑假等时间,对食堂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加强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三.强化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到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重点加大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食品安全抽检频次,把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及特定时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督促学校切实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查处,特别是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对学校食堂人员培训。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要进行二次集体培训,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利用放假期间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梳理分析,针对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学校领导定期做好整改,及时化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五、齐抓共管,科学规划布局学校食堂。为了使学校食堂建设合理规范,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设计学校食堂前要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并将图纸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做到合理的食品加工布局流程,以防食品交叉污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六、密切配合,加强合作。为了提高我县学校食堂的餐饮持证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学校(幼儿园)时,如有学生在校就餐,要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当做审批办学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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