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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5-09 13:42:21 | 移动端: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美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参考~

  篇一: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新权(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小龙(宣传办)、杨飞燕(文体教育局)、周庆华(综治维稳办)、张才合(经信局)、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陈伟明(工商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黎顺驱。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2)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调查处;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2、专题宣传工作

  (1)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2)挑选部分学校、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企业)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群众体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搭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在社区、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群众、专业知识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营造“饮食用药安全人人齐关心,幸福和美生活家家同享受”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市级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标准,我区创建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5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企业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把每个示范社区打造成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阵地。

  (五)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7月11日前,我区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100%覆盖。

  (六)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

  我区将按照《广东省县级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设置方案(试行)》的规定创设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试剂。加强快筛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以快筛快检室为载体,推广应用快筛快检技术,丰富稽查打假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各社区的巡查记录、工作信息等,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2)各社区每月5日前把上月工作情况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10日前将监督情况及各社区工作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各社区及时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撰写信息稿件,于活动结束后次日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社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设档管理。

  2、事故信息报送

  (1)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初报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并做好续报工作。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扰他人报告,不得传播事故消息,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按区有关重大安全事故舆情报报送制度执行)。

  (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考核制度

  1、考核形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市考核区、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的三级考核原则。

  (2)各级考核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安排、实施、协调、考核材料和结果的汇总。

  2、考核时间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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