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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在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上的讲话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5-21 12:48:30 | 移动端:副书记在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上的讲话

副书记在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上的讲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抚州实际,市委、市政府就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已作了明确分工,每一项任务都确定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同志负责和市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联系实际,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抓好责任制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于年颁布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法规体系中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化,是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有序进行的治本措施。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认真贯彻执行好这一制度,有利于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局面;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其他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部署落实。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反腐败工作局面。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统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向纵深发展,有力地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是,从近年来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够清醒。有的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多,信心不足,思路不明,决心不大,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态度不够坚决。有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得不够好,执行不得力,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存在着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对本地本部门违法乱纪行为采取纵容、隐瞒、包庇的错误态度;有的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作怪,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管、不敢管。三是履责不够到位。领导干部有职务、有权力,就要负责任。可是有少数领导干部要职、要权,就是不负责任。有的是拈轻怕重,推卸责任,有好事就自己抢着做,坚持原则、得罪人的事就推给别人做,工作上不去,还经常出问题,干部职工意见很大;有的对待工作马马虎虎,敷衍塞责,工作只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上,抓落实不够有力,一些制度、规定成为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摆设,缺乏有效的检查考核措施,工作任务落不到实处;有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无关,不抓不管,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四是配合不够协调。少数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不够,不能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有的甚至出现相互依赖、推诿扯皮等现象,没有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所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使工作作风存在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求真务实,以落实责任制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但是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是一定范围的行为规范,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首先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


作作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从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关键要抓好四个到位:
  一要抓好组织领导到位。领导重视与否,工作深入与否,直接关系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因此,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加强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这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转变作风年”活动,抓住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其次,要敢于负责,勤于负责。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起全面责任。主要领导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重要情况要全面掌握,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要经常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再次,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责任制,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
  二要抓好责任分解到位。月份,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项,具体落实到个牵头单位和个责任单位,并明确了位市级领导负责。各单位要对照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建立责任制。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摸透每一项工作的具体情况,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责任内容指标体系,制定出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运作三落实,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从而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形成全市上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要抓好责任考核到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与抓好本职工作情况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负责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听领导汇报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查资料与摸实情相结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突出考核重点,坚持“谁的任务谁汇报,谁的责任检查谁”的原则,重点检查“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反腐败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重视考核成果的运用,切实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去年,我市组织了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反腐败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考核,发现了一些好的典型,也查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今年底,我市还将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牵头单位年终都要对负责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四要抓好责任追究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严肃有力。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单位干部职工有严重违纪违法而受到惩处的,也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上级机关或部门要督促追究到位,对应当追究领导责任而不去追究的机关或部门,应追究其失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中央、省里对各方面的工作都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比如:对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三人以上的,就要处分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近年来,我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追究了一批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去年以来,我市的责任追究案件达到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件。但是,从工作实践来看,尽管责任追究很严,其社会效果还没有得到充分展现,追究的震慑力和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上届领导所犯的错误,接任领导继续犯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深化责任追究,近年来,我市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建立了巡视制度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使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深化,增强责任追究的效果。到目前全市已有个单位召开了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初步显现了“追究一案,教育一片,整肃一方”的效果,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如东乡县通过对三名县级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召开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整改,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该县从整顿队伍,转变作风入手,以开展“四大专项”行动、“五项重点整治”为突破口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整治斗争,共摧毁个恶势力团伙,破获起刑事案件,收缴各类枪支支,整改各类隐患处。市纪委《关于建立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希望各单位把它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三、处理好三大关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要处理好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抓经济建设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和本职工作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经济建设是中心、是基础,反腐倡廉是动力、是保证。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服从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保持经济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防止经济上去了,干部倒下了。腐败不仅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而且破坏生产力。腐败不除,经济难以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干扰经济发展的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是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当前,我市的经济建设正处于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行业部门特别是“窗口”行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要指导并抓好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要处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十五大以来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保证。对反腐倡廉任务进行分工,是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客观要求。通过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承担的任务和应负的责任,有利于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任务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而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关联的一个有机整体,每个单位在工作中都负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只有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希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注重协调配合。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会同其他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按照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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