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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5-08 21:34:54 | 移动端:全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中央、省市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包容审慎,深入分析出租汽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改革攻坚任务,努力破解长期形成的行业积弊,凝心聚力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创新管理,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和网约出租车规范发展,实现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巡游出租车改革

  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综合考虑我县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驾驶员劳动强度等因素,科学确定我县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对经营期限届满下线出租车,在经营权重新配置过程中,要全面推进实施绿色交通发展,根据市场实际需求,科学确定油气两用和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规模比例。

  推行“两权归企”和公司化经营模式。坚持出租汽车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企业所有的“两权归企、承租经营”模式,促进出租客运企业建立完善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目前,全县共有xxx辆巡游出租汽车,除xxx辆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两权归企、承租经营”模式外,另外xxx辆巡游出租汽车均是个体挂靠经营模式。所有权、经营权归个人或挂靠经营的县域巡游出租车,在报废期满后,经营权由县交通局按照“总量控制、择优分配”的原则,对出租车企业年度考核结果评分较高的酌情增加分配名额、重新配置,逐步转变为“两权归企、承租经营”模式,确保平稳过渡。

  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兼顾各方诉求,完善传统承租经营模式中企业和承租人经营风险共担机制,维护双方正当利益。鼓励企业实行“公车公营”和员工化管理。规范承租合同内容,严禁设置“霸王条款”,明确承租金所含项目并做好公开公示,严禁企业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在保持经营期内承租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运行成本,新增或更新车辆逐步实行年度阶梯承租金。合理确定承租金标准,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驾驶员和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状况、成本费用、油补政策、运价变动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合理确定承租金标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利益分配方式,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方式,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县交通部门负责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考虑春运和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加快推进巡游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改革,优化运价结构,建立临时运价、燃料价格联动等价格机制,形成层次清晰、灵活适用、便于调整的运价体系。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关系和运营成本,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出租车燃油补贴使用管理,确保足额落实,补贴到位。

  (二)降低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进一步优化出租汽车经营审批服务。坚决破除出租汽车经营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结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证明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完善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县交通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行首责任制,依法依规向经营者或申请人进行政策解答,不得推诿扯皮,申请人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要予以告知。加快推进巡游、网约出租车驾驶员证“两证合一”或从业通用。

  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出租汽车企业加大信贷优惠支持,进一步拓宽贷款扶持范围、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工作效率,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

  引导出租汽车企业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支持出租汽车企业创新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通过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招投标的方式,合理配置出租车经营权,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出租汽车行业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推动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融合发展

  合理调配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运力。按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等的出行特点,根据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及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搭建网约车平台。合理确定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运规模和在城市综合交通中的分担比例。建立运力监测和动态调节机制,结合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保等因素,合理调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的规模比例。

  引导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良性竞争。网约出租车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实现供需的精准匹配、高效调度,提供高质量、差异化、定制化的出行服务。在人口密集县域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等枢纽地点和出行需求高峰时段,充分发挥巡游出租车供给较为充足,停、候车管理更为成熟的优势,尽快疏散人流,减少局部区域因候车无序造成的拥堵。

  鼓励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鼓励巡游出租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经营模式升级,与网约出租车错位经营、良性竞争。一是鼓励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同步开展网约出租车经营业务,扩大企业规模效益;二是鼓励巡游出租车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网约服务,推行APP、电话、微信叫车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优势互补,减少空驶率,提升运营效率和收益;三是鼓励巡游出租车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多样化电子支付方式,方便公众乘车;四是鼓励引导巡游出租车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信息技术实现智能调度、服务评价、智慧充电等便利服务,提升行业品质;五是鼓励巡游出租车不断提升车辆档次,提高车辆配置标准,向乘客提供雨伞、纸巾、饮用水、充电器等人性化服务设施,优化乘车环境,改善乘坐体验;六是强化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职业培训,积极借鉴网约出租车驾驶员培训体系和服务标准,提升驾驶员从业文明服务水平。

  (四)切实维护企业经营主体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公司、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汽车承包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企业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健全完善xx县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工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工会等组织联系政府、企业、驾驶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关怀帮助,督促企业改善驾驶员工作和行车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驾驶员权益。

  优化出租汽车企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与出租汽车企业常态化沟通的渠道和机制,通过座谈会、现场调研、网络问卷等多种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和诉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行政执法中对企业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不公平对待,保障其合法经营。

  (五)深入推进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经营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与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完善道路网络,增加配套设施,为出租汽车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将出租汽车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畴,加大用地保障和财政扶持,配套餐饮、如厕、休息、维修、清洁、充电等服务。在车站、景点、宾馆、商场等客流集散地按规定设立一定数量的出租汽车停靠站,并免费向出租汽车开放,更好地满足乘客便捷出行的需求。

  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出租汽车质量服务信誉考核,量化考核标准,建立与质量服务信誉考核联动的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行业指导监督,健全完善驾驶员优选招聘机制,严格审核驾驶员准入资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职业化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考核,强化驾驶员营运安全规范,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整治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宰客、强拼等违规经营服务行为,依法惩戒违规经营和失信行为,营造文明、优质、有序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

  建立健全监管平台。要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以监控管理、服务考评等功能为途径,以政企信息交换、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精准化、全程化监管体系。加快开发符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需求的监管系统,实现对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的有效监管。

  健全市场信用监管。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县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并推送至市级信用管理平台。推动对出租汽车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增强行业监管服务透明度,营造“向上向善、诚信服务”的行业风尚。

  (六)切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

  加强行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适时分析研判行业发展稳定形势,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和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和权益保障,从源头上及时就地化解各类涉稳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者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公共安全,严防矛盾交织叠加影响稳定。

  加强非法营运整治。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出租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组织非法营运活动的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平台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整治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运营管理乱象和非法经营行为,全方位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切实提高矛盾化解能力。要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作为xx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与研判,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统筹各方利益,引导各方预期,回应社会关切,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对发现的不稳定苗头和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坚决防止出现大规模的停运罢运、聚集上访和极端冲突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xx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县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等单位为成员的xx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政策研究和指导工作,召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题,稳步推进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交通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牵头和行业管理工作;xx部门要做好网络與论的引导和管控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设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做好出租汽车的价格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好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准入、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车辆登记管理等工作,支持交通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行为,指导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重点群体的稳控力度,切实维护好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人社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规范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设施用地审批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设施等规划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网约车公司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查处出租汽车企业无照经营和不正当竟争行为,做好出租汽车计程计价等相关工作;司法部门要好出租汽车行业法规体系的建设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上访接待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发票开具等税务管理工作;总工会要做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全力配合做好出租汽车改革的相关工作。

  (三)维护行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面细致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加强社会沟通,强化社会监督,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造良好氛围。高度重视行业稳定工作,公安、xx、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落实维稳责任,密切掌行业动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出租汽车改革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早发现、早预防,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停运罢运和极端冲突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从业人员聚集上访事件,不发生网上大规模传信的恶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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