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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家园获奖征文2篇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7-29 21:46:44 | 移动端:共建文明家园获奖征文2篇

共建文明家园获奖征文

社区矫正重塑

我的人生轨迹

  在没有发生这场交通事故前,我根本不知道社区矫正是什么,也不关心,但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因为一件事成为了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记得那是2016年9月29日下午,骄阳似火。“都下午3点多了,天气怎么还是这么热?”从亲戚家出来,我心里嘀咕着,于是就想赶快开车回家,打开车门,熟练的插入钥匙一扭,嗒的一声汽车启动了,立马挂挡开动,抬手按开空调,噗!一股凉气扑面而来!好不舒服。新修的泊油路,宽阔平整,刚一给油,就到了小区附近的十字路口,右侧工地围挡看不清,左侧一看没车,这时车头越过了围挡。我转头看看右侧,不好!有辆车箭一样飞来!刹车!……吱儿!……嘭!……我的座驾气囊弹出来了,我重重得撞到了上面……一阵的眩晕!车内弥漫着火药味儿!迷迷糊糊的我以为要着火(后来听4S店人说气囊爆炸弹出时就这样,当时不懂,就是害怕)就想着赶快出去,可是怎么也动不了,心想这下完了……我要死了么?过了一会儿车内空调冷气袭来,我略感清醒,发现鼻子出血了,膝盖好痛!我挣扎着要开门出去,糟糕车门由于撞击被卡住了,打不开!我惊恐的抬起头来四处张望,希望有人来救我,这时我看到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孩子飞快得朝医院方向跑去!这时我才明白与刚刚那辆飞驰而来的小轿车撞上了,有人也受伤了……

  我给弟弟打电话,他马上赶来把我送到了医院,经检查无生命危险,本来受伤住几天院,恢复一下就没事了,哪知道住院期间交警询问笔录时告知我本次事故导致一个小女孩儿不幸罹难!当时整个人都蒙了……

  后来经交警判定:“我处于辅路应当停车让行,负主要责任!对方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由此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经法院审理,我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直到今年正月十四才从看守所里被释放出来……

  走出看守所不久我被安排到三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这时我才开始了解并接触社区矫正,每个月两次学习和劳动,让我学习到了好多的法律知识,每次我都认真的学习,仔细的做笔记!参加劳动时更是深刻的反省自己!我,为什么会走向犯罪的道路?通过几个月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以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如果我们当事双方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驾驶车辆,结果就不会有这一场致使两个家庭蒙受巨大损失的交通事故。为此失去自由3个多月,付出了巨额赔偿,家人为我操心上火生病!这简直是我人生不可承受得打击!对方痛失爱女,白发人送黑发人,全家人承受丧失亲人之痛!我也是有小孩的,自己的小孩生病了,全家都急得跟火上房一样!更何况是失去!人之常情我想我们大家都能理解。

  这几个月社区矫正,还让我认识很多同时期参加社区矫正的人员,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不同案例!更让我体会到学法懂法是多么的重要!对我更是警示!我想对那些正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人来说更是一种警示!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我们普通百姓息息相关的大事,而却又是我们普通百姓了解最薄弱的环节!而中国司法正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矫正正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非常贴近百姓司法体制,弥补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本人就是个很好例子!我的家人,亲戚可以说大多数都是法盲,就算了解点也是皮毛!自从我参加社区矫正,每次学习的法律常识,比如“非婚生子女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知识”、“上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的法律知识”、“邻居给老人养老送终是否可以继承财产的法律知识”等等都是我通过社区矫正法律常识学习时学到的知识。现在我学到法律知识我的家人也都差不多全懂了,亲戚朋友邻居等有这方面问题,我给他们一讲他们也都懂了……

  所以,社区矫正真的是一项集教育改造和普及法律常识于一身的,而且深入基层有效的司法制度!同时我觉得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普通百姓了解她。


我与社区矫正共成长

  2015年12月份,通过考试我成为了一名社区矫正协理员,记得刚上班的时候,心情非常的忐忑,因为之前我从未接触过社区矫正工作,不明白什么是社区矫正,不知道能不能把这项工作干好。后经集中岗前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以及在局各科室领导和司法所长的关怀和帮助下,我逐渐地掌握了各项工作要领,对做好工作也有了一定的信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地培训,也学习了相关的理论知识,但是在工作中依然要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谨灵活的处理各种问题。记得在年前最后一次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中,应所长安排代为传达几项要求,结束后考虑到马上就是新年了,根据习俗得走亲访友,于是我提醒大家“在外出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人身安全”。在我看来这应该是挺平常的一句话,没想到紧跟着就有人提出“既然你都说春节需要外出走亲戚,而有的亲戚却不在当地,那么就应该允许我们服刑人员去瓦房店市之外的地方。”(按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属于违规越界)。听到这个问题倒是让我提高了意识,看来自己的讲话还是不严谨,容易被抓住漏洞。后面我只好再强调了一次外出仅限于瓦房店市境内,其余私自外出的都属于违规越界,要给予警告处理的。

  “天下之事,必作于细。”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每一环节都应尽量避免疏忽大意,为此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为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在其入矫的时候都会配发一台智能手机(社矫通)用于定位,这样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网上监管平台定时和不定时地对社矫人员进行位置查询,以确认其是否越界。在一次定位中,监管平台上显示有一人定位失败(手机关机),出现这种情况司法所立即与社矫人员取得联系,拨打了其私人手机。在电话第一时间接通后,让他检查定位手机是否出现状况并及时开机。可是,当事人反馈手机为开机状态并未出现异常。这是什么情况?为了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司法所当时让其用定位手机拨打了所里的办公电话,结果顺利拨通,来电显示为1538220XXXX,看到这个号码,可以确认问题不在手机上。为何做出这个判断,是因为前一天电信公司统一更换定位手机的时候,把他的电话卡也换新了,而监管平台上记录使用的依然是之前的旧号码(1809884XXXX),因为我的疏忽没有及时变更,所以就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工作至今已一年半有余,回想工作中的过往,有工作圆满完成时的喜悦,也有因疏忽产生错误时的沮丧。通过这一项项工作的锻炼,在显示出自身不足之处的同时也总结了经验教训,逐步的提升了自身的能力。今年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的五周年,是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五周年,也是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提升的五年。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协理员,我会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为社区矫正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我与社区矫正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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