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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0-07-19 09:39:59 | 移动端:五篇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篇1: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朝花夕拾》读书报告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那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欢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教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一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教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经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完美、愉快,此刻,我是在理解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可是,应当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此刻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理解教育的同时,也应当让他们玩好。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完美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我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能够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我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可是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我开了个悲痛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我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齐,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齐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齐潮起潮落。


篇2: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三国演义是一部出名的历史小说,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该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从宦官乱政、黄巾起义开始,描述在乱世中曹操、刘备、孙坚父子怎样运用人才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让一个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在我心中出现。勇武过人的吕布、霸气十足的孙策、忠心护主的曹洪、老当益壮的黄忠。想象典韦拼死守寨门的悲壮、赵云血战长板桥的惨烈、周瑜纵火烧赤壁的快意、孔明病死五丈原的无奈。三国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我对以下几个重要人物说点感想:

  曹操。自小就崇拜曹操,也许是他太有军事才能,也许他太有人格魅力,(也许在游戏中他总是超级全能主角太好用。)曹操为统一乱世做出巨大的贡献,更经过屯田制度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白手起家,讨董卓、攻陶谦、伐吕布、征张绣、击刘备、战袁术、抗袁绍,更把汉献帝从西凉铁军中解救出来,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曹操有不少缺点,他因为好女色害死了猛将典韦和长子爱侄,他因为报父仇屠杀了许多无辜的徐州百姓。可是曹操毕竟是那么悲天悯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着结束乱世的决心,有着天下太平的憧憬,这就足够了。曹操善用权谋,深得人心,挟持天子以号天下,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业。

  刘备。演义中的刘备仁慈的太过了,十足一个伪君子。我一想到刘备,就想到关于他的两句名言,“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刘备是我厌恶的主角之一,但不得不佩服他的韧劲。他能有关张这样的兄弟,他能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多次寄人篱下,却从未放弃过争霸天下的决心。他的眼泪威力不可谓不大,“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刘备虽然波折丛丛,但还是在取得西川,成功建立自我的政权。不得不说,刘备是一个让男人也敬爱的男人,以仁义之名行权术之实,多少贤人才士为他死心踏地,助其成就霸业,不由人不为之赞叹。

  孙权。孙坚孙策为他打下了江山,他受兄长遗命保家业,压力不可谓不大。孙权的外交手段实在高明,在当时已经能熟练运用实力均衡的战争法则。在曹操百万雄师南下、刘表投降的时候联刘抗曹,结果周瑜火烧赤壁让曹操遭受了最大的挫折;在曹操败走汉中、关羽连场胜利直逼许昌的时候毅然联曹抗刘,吕蒙白衣渡江顺利袭杀关羽夺回荆州重创刘备实力。“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孙权军事实力不可恭维,可是政治手段的确高明。孙权最终顺利稳固政权,黄袍加身,这也是对他的最大肯定吧。“三国英雄,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诸葛亮。演义中的孔明整一个妖道,未卜先知、呼风唤雨、装身弄鬼、镶星续命,太多的妖化反而让我对他反感。诸葛亮是智慧的象征,更是封建道德的典范。可是他在刘备托孤之后,集军政法大权于一身,实在不智,还给此刻人以架空皇帝的借口。事无大小必亲自处理,这是领导的做法么一方面大大限制了下属本事的发展,导致之后“属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六十多岁的老头打先锋反映了蜀汉后期人才缺乏;一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整一个此刻的共产党员,但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任谁也不是铁打的,结果把自我活活累死在五丈原,让人感叹让人反思。

  最终总结下,三国的年代可是是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曹刘孙都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凶手,都是封建地主豪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以前我看到曹操失败就悲痛,看到刘备受挫就欢呼,此刻看来也是演义中毒吧。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当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我,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篇3: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前段时间读了林伟贤先生的《创新中国》,感触颇深。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正突飞猛进,可是放眼市场,却是“MadeinChina”远多于“CreatedinChina”。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造是最强战斗力。没有创造,就没有提高;没有提高,又何谈发展,何谈复兴?

  同理,学生会的工作要有所突破,从到优秀到卓越,创造是必不可少的助推剂。要建立创意团队,首先要打造好创意环境。为此,我们需要有三个“T”:Talent,才华横溢的人才是创造的基础;Technology,科技,尤其是我们能接触到的新产品能够把创意更好地变为现实;Tolerance,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兼容并蓄会带来各种创意。

  作为在一线策划、组织、参与活动的人,我们应有本事,也有自信能够提出可行的创意。台湾的许多企业有ideabak,宝洁公司有许多专案经理,海尔公司有许多以基层员工名字命名的改善版生产工具。重视创造,鼓励创造,是它们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而推动它们腾飞的,恰恰是来自基层的创造。

  所以,改“一言堂”为“多言堂”早已是席卷世界的潮流。多元化往往能碰撞出趣味的创意。跨国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多元化:日本人的严谨缜密,美国人的自由开放,中国人的按部就班,印度人的精诚团结……所以这些结合在一齐,创意的火花就层出不穷。当然,在这之中,资讯的开放与共享作为沟通的桥梁,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交流、互动,我们需要协同作战,才能把创意的火燃的更旺。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不创新,就灭亡!”希腊船王欧纳西斯也曾说过:“找出方法来,不然就创造一个新方法。”没错,我们常常生活在过去的经验中,当我们在旧的经验中绞尽脑汁,却忘了我们拥有创造方法、创造未来的本事。我们需要的是养成创造的习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的过程,就可能带来巨大的能量。无论是奥斯本的Brainstorm,还是信徒的静坐祷告,我们在寻找的就是新的方法,新的方案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思考造就人类,创意造福人类。不要畏惧现实的束缚,想你所想,创意点亮生活!


篇4: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傲慢与偏见》读书报告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我。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我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久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我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就应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望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多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终整辆车上仅有他一个人真正到达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此刻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明白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必须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立刻对他有不一样的看法!


篇5:优秀读书解析报告

  很久以前就明白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午时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主角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可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所以《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我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终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午时,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样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最终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明白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仅有5天,还差点所以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我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我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我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那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接下来说他和许玉兰,当时他追许玉兰的情节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只因为给女孩子买了8角的零食,便要人家嫁给他,更出其不意的是,许玉兰居然就答应了。读到他们刚结婚时候我以为他们之间是没有感情的。许三观抓住了玉兰的把柄:与何小勇以往偷尝禁果,并且三观和玉兰的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于是许三观便整日不做家务,躺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晒太阳,将家务全丢给许玉兰。之后许玉兰明白了三观与林芬芳的事情,在使出看家本领—坐在门槛上喊出一番风格与佟湘玉极为相像的怨言之后,也一如当年的许三观,整日不做家务,而是嗑瓜子串门,颇有轻喜剧的味道。可是读到最终,我却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许玉兰以往将自我交给两个男人,所以被冠以“妓女”的称号,整日当“陪斗”,胸前挂着牌子一站就是一天,许三观本想避风头,让三个孩子去给妈妈送饭,没想到他们都嫌丢人,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偷偷摸摸的去送饭,这时有个情节让我大为感动,许玉兰一看满锅的白米饭,只好勉强咽下,可是将米翻起来,却发现底下是满满的肉,原先三观害怕有人来检查,便将肉埋在米饭底下。这是三观对玉兰的爱。三观老了之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就去卖血,没想到年轻的血头说他的学老了,只能去当给

  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齐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可是这次,与以往不一样,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经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能够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我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之后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能够证明,三观听说给自我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我的亲生儿子不认,自我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我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能够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明白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本事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能够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我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我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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