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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参考)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1-04-06 22:33:19 | 移动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参考)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参考)

  一、总体要求

  目前,全县现有xx万残疾人,xxxx名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xxx多名城镇残疾人生活困难,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还比较大。要坚持普惠与特惠制度、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到xxxx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平等共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残疾人与全县人民一道在全省率先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

  通过x年努力,力争到xxxx年使全县城乡贫困残疾人实现“不愁吃、不愁住、有钱花”,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确保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城市残疾人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保障标准的xx%上浮计算;农村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保障对象施保。靠家庭供养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本人申请单独立户的,公安部门应予准许,民政部门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突发性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机制,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性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并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提供适宜的基本康复和照料服务。力争到xxxx年,彻底解决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下同)

  切实改善残疾人基本住房条件。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公租住房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分配,并在选择位置、楼层和户型时给予照顾;凡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优先给予照顾。对已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残疾人家庭,其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正常标准的xx%收取。因旧城区域棚户区改造需征收残疾人住房的,其临时安置过渡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xx%,并在安置楼层上优先安排x-x楼。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差异化补助政策,提高无力自筹资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补助标准。到xxxx年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使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都能住上xx平方米左右,坚固、耐用达到抗震要求的砖混结构住房,城市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不断提高城乡残疾人收入水平。把列入全省扶贫插花型x个乡(镇)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国家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把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的精准化和针对性,注重差别化,针对残疾人贫困户的不同状况,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展针对性帮扶,千方百计促进农村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县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列支xx万元扶贫开发经费,专项用于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全面落实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发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和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到xxxx年扶持发展xx个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安置农村残疾人xx余名,辐射带动周边xxx户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免除农村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费用。积极帮助残疾人依托专业大户发展相关产业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兴办和加入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扶贫基地、农民合作社、农业经营专业户吸纳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生产经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残疾人扶贫的金融支持。(县农办、县农牧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县金融办、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x年努力,力争到xxxx年全县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人身保险、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合理,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健全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中的重度残疾人和轻度残疾人,由市、县政府按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其全部和减半缴纳养老保险。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由市、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健全残疾人医疗保险。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补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加大救助力度,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将省上规定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和脑瘫肢体及截瘫肢体综合训练、白内障复明手术和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疗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和城乡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并逐步将医疗和康复训练周期较长的残疾人康复纳入“特殊门诊”和慢性病的医保报销范围。适当上浮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xx%,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xx%。鼓励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住院治疗的贫困残疾人实行费用减免优惠政策。(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残疾人人身保险补贴制度。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残疾人人身保险补贴制度,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尤其是有智力、精神障碍的残疾人购置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人身、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保险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健全城乡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定出台我县“两项补贴”实施办法,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做到应补尽补,“两项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可叠加享受。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通信等给予优惠或者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安装燃气初装费按半价收取;免除城乡特困残疾人家庭有线电视初装费,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清)按半价收取。残疾人凭第二代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县内公共交通车,免费携带随身备必的辅助器具,xx发往省内定线客车残疾人凭证享受半价优惠。残疾人专用车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为城乡xx周岁以上的贫困残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xxx元生活补贴。残疾老人领取各年龄段高龄补贴年龄提前x年。(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局、供电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

  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和执法监督,切实提高广大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努力使有创业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实现创业就业。

  加大残疾人培训力度。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社会化培训为重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制,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县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城乡残疾人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并掌握x-x门职业技能。到xxxx年使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全覆盖,全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家庭就业率达到xx%以上。(县人社局、县农牧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全县行政区域内由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缴纳地方税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合身体和专业技能的岗位。除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不得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达不到安置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年度由县财政和地税部门依法代扣、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建立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稳定发展集中就业。采取资金扶持、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税收优惠、技术支持等措施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稳定我县x家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xxxx年底前再培育发展x家以上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安置残疾人达到xx人左右。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营给予扶持,以安排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县残联、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创建一批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大力发展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网络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户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xxxx元。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稳步促进盲人创业就业,xxxx年底前扶持x家盲人保健按摩店,安置xx名盲人从业。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城乡社区与车站及公交站点间提供短距离运输服务。(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拓展公益性岗位就业。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建立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目录,制定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计划,扩大残疾人就业范围。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活动室、社区卫生监督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xx%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加快全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合理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免费向残疾人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条件但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残疾人家庭中至少有x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自主参加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予以补贴。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残疾人实名培训和就业登记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等违法行为,切实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残疾人个性化康复服务

  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加快重点项目和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强化康复救助及残疾预防工作,到xxxx年底前全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合理,城乡残疾人实现较高层次的“人人享有个性化康复服务”的目标。

  加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xx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步伐,力争xxxx年建成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使我县成为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示范区。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列入预算,予以资金保障。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残疾人托养中心,享受当地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和床位补贴的优惠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规划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康复机构准入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康复服务机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村卫生室为补充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县医院设立日间康复为主的康复医学科。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和康复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机制,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健全完善基层康复站点,为城乡残疾人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乡镇、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康复服务记录。(县卫计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不断强化残疾人康复救助。积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大力实施x—x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实现免费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为城乡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贫困低视力、弱视力、脑瘫、听力康复对象提供康复救助。对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对特困重度精神病患者发放住院治疗补助和免费服药救助。(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基本型辅具免费适配制度。建立轮椅、假肢、矫形器、助听器、助视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机制,力争xxxx年实现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盲仗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全覆盖,出行困难的残疾人轮椅、助行器全覆盖。积极开展特殊辅具救助活动,争取对全县“四肢着地”的残疾人适配进口电动轮椅,做到“发现一人,适配一人”。(县残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利用“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助残主题日,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健康知识。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因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环境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残疾发生和发展,减少先天性缺陷发生和致残。落实《x—x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建立以各级医院妇产科为基础、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的残疾报告制度,并将有关信息上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并按季度更新、监测和上报疑似残疾和确诊残疾儿童信息,使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达到信息共享,对确诊的残疾儿童及时转介治疗。(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残疾人基本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力争xxxx年实现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xx%以上,创造条件建立xx分钟路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圈。

  加快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行全纳教育,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大力推广和应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鼓励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城乡中小学根据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需求,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确保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xx%以上。普通高中积极支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xxxx年实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不断强化残疾人教育救助。落实各项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接受普惠性学前一年教育的贫困残疾儿童每生资助xxx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xxx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在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接受普高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资助xxxx元;对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xxxx元。凡考入中高等院校的残疾人,在入学前一次性资助中专xxxx元、大专xxxx元、本科xxxx元,凡接受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的残疾人,毕业后一次性资助中专xxxx元、大专xxxx元、本科xxxx元。所需资金由市、县按照上述资助标准各承担xx%,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城镇社区、农村乡镇都要建设残疾人文体活动室,支持各级文化馆、文化站(中心)利用现有资源,开发残疾人方便参与、设施无障碍的文体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积极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上市上举办的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县文广局、县体育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注重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培养。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残疾人文化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的评奖、职称评定、培训、资助等纳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范畴。对在全省及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文艺人才、运动员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施行的同级别赛事标准执行。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赛事优异成绩者,帮助解决就学、就业和生活保障等困难。(县文广局、县体育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政府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补充完善,并逐步推进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由政府补贴,完成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公共交通工具设施无障碍,较大停车场应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停车位,并予以明示。对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擅自改变设施用途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其功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县住建局、县规划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将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创造条件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影像制品加配字幕,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和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支持广播电视台开播残疾人专题栏目,主要新闻节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制作播出推进残疾人小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县工信局、县食药监局、县文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进一步提升“爱心连接你和我,助残服务零距离”的全民志愿助残品牌价值,政府购买服务成常态,社会助残服务多样化,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医助学等方式,开展各类帮扶公益活动。倡导、争取国有、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多渠道募集善款和物资。发动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服务残疾人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捐赠支出,企业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xx%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在未超过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xx%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负责)

  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鼓励并发展更多的人参加志愿助残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的作用,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万店助残”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好“xx市阳光助残一对一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扎实开展“一对一”助残服务。(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负责)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以残疾人就业、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财政预算安排,逐步使政府购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建立由购买主体、残疾人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制定组织规范和行为指导,确保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员工聘任、采购制度、理事会管理、策略性领导、财务职责、行为操守等方面得到有效的监察和制衡。(县残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小微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在用地、金融、价格等方面予以优惠,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由政府出资举办的各类贸易展销或洽谈会,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或个人开发生产的优质特色产品,免费提供展位,推广残疾人特色产品品牌。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县残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定期研究残疾人小康建设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推进合力。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当好残疾人的“服务员”和“贴心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稳定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乡镇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xxxx年起,县财政为本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中无固定职业者,每人每月发放误工补贴xxx元,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逐步增长。(县政府残工委、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稳定的残疾筛查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经费机制,按辖区残疾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x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优先向残疾人数多、贫困程度深的农村和基层倾斜使用彩票公益金。(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体育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纳入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信息,支持建设集残疾人基础信息、保障服务、需求状况和系统管理的个性化服务管理平台。大力推进残疾人证智能化工作,实现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职业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督查、政协民主监督等形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和法律服务。司法部门应对涉残案件实施“应援尽援”。每年列支不少于x万元的经费,用于本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和信访工作。建立运行“xxxxx”残疾人服务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县残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文明办要将扶残助残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助残先进集体及残疾人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创共享小康社会。(县文明办,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制定残疾人小康指标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评估,客观评价残疾人小康建设成效,形成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督促检查机制,每年定期向县政府提交进展情况工作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和评估。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按不低于x‰的比例设立城乡残疾人家庭监测样本,建立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统计监测制度,统一实施残疾人小康指标状况动态监测,及时发布残疾人小康指标实现程度评估报告,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县政府残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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