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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住房保障总结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20-12-10 09:55:15 | 移动端:2020年住房保障总结

2020年住房保障总结

  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为靠自身能力难以通过市场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困难群体提供住房的制度安排,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扩大房源、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求,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重要举措。

  20__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是:新开工城中村改造556户(套),基本建成458套,分配入住915户。

  至10月底,我县20__年新开工城中村改造任务556户(套),分解落实在2个项目上,开工率100%,已完成目标任务;基本建成458套,分解落实在6个项目上,基本建成率100%,已完成目标任务;分配入住915户,分解落实在14个项目上,完成目标任务。

2020年住房保障总结

  一、项目建设情况

  20__年开工项目:我县20__年新开工城中村改造任务556户(套),其中:天柱山旅游度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一期)256户(套)、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一期)300户(套)。

  和谐家园13号楼和南外环14号楼装饰工程于12月中旬竣工验收。

  20__年基本建成项目:我县20__年基本建成458套,其中:潜山县韵捷电子有限公司公租房80套;潜山县黄铺中学教职工公租房50套;潜山县水吼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公租房30套;潜山县政府统建公租房(1号楼)136套;潜山县政府统建公租房(2号楼)112套;潜山县天柱山旅游度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一期)50套。

  二、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实行人性化分配

  户型分配原则为:县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对象户,2人家庭为夫妻、母女、父子,分配一室一厅,其余家庭分配两室一厅;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均为过渡性周转用房,全部按一室一厅进行配租;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度伤残、重大疾病或年满70岁以上老人的,优先安排在低层。

  进一步完善准入政策,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我县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一是今年提高租赁补贴经济条件的准入标准,由2015年低保家庭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80元提高到11040元;二是在满足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情况下,①对具有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城镇户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居住,因政府征收房屋(无产权)后,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城镇范围内无住房或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家庭纳入保障范围;②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③对取得梅城镇户籍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三、严把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准入关

  1、完善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县法院及住建、公安、发改委、国土、人社、财政、民政、市场监管、车辆管理、物价、梅城镇等单位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全面信息比对,在审查过程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确保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公平、公开、公正,进出有序。

  2、完善政策、程序规范。今年县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潜政办传[20__]22号、潜政办传[20__]23号、潜政办传[20__]24号三个文件对我县今年住房保障申请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审查审核、保障标准等做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1、全面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了历史性数据录入工作,做好20__年新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以及后期审核、公示、分配等网上资料审批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20__年度以前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实时更新。

  2、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高。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内在要求。为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办函〔2013〕888号)文件要求,我县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电视、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将部门机构和工作职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建设信息以及分配和退出信息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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