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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5-28 15:22:56 | 移动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厅〔201*〕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政〔201*〕69号)及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自201*年10月至201*年5月利用9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利用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和原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确认集体所有土地的位置、界线、范围、数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农村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原则。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严禁借机非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田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收归集体。

  (二)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民主协商原则。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四)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后遗症,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五)属地负责原则。根据确权颁证实际,确权颁证工作由县统筹部署,镇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村组织实施,镇农经站、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三、工作内容

  (一)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清理。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合同、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农村土地登记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由承包方户主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所有农户必须填写登记申请表。在申请时,必须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各村民小组分别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指界人栏目和宗地图一侧签字盖章确定。

  (三)准确界定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地籍调查是对每块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测量、定界、成图等措施,查清每块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属、位置、四至、面积。地籍调查分权属调查和地块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由农户代表、承包方、发包方等人员到现场指界。地块测量由承担测量任务单位负责,并形成地块草图。特殊情况下,经省确权办同意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及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六)进行公示并集中颁证。由镇人民政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现有的承包地实际测量面积、权属登记情况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资料在当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承包人(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组长签字)、村委会签字确认后,以镇为单位分别报县农委和县国土局审核,经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确认,再由镇填写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并颁发证书。

  (七)规范登记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县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经办和登记机关,分别进行分级管理、分类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县档案馆。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年10月21日-10月31日)

  一是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张贴至组,发放到户,宣传到人;二是编印《工作手册》,发放到包村点长,村“两委”和村民组长,方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化解难题;三是镇、村两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四是召开动员大会,镇、村、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五是乡镇(包括测绘公司)培训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队伍;六是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选择测绘服务公司。(如县统一招投标,可省去)

  (二)清理核实阶段(201*年11月1日-28日)

  完成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工作。由镇颁证办组织各村对二轮承包档案进行全面清理,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等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根据情形,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201*年11月29日-201*年3月28日)

  1、农户(村民组)申请。由村组织发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承包户进行填写。申请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村、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乡(镇)备案。全家外出务工不能回家的,要由该户户主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并由其本人填写书面委托书邮寄到所在村委会备案。以村民组为单位,向国土部门申请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表。

  2、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由国土部门提供已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以航空遥感资料为基础,由专业技术队伍采集村民小组及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供农户现场指界;同时,形成村民组界线图,供村民组现场指界。

  3、现场调查指界。由村、村民组工作小组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将承包方代表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由村、组工作小组现场指认本组及邻组集体土地四界范围,并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4、问题修补。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在村、村民组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时,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5、制作宗地图。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和村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6、农户(村民组)确认。由村、村民组工作小组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7、结果公示。将村、村民组工作小组及农户(村民组)确认的成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一定要保留影像资料。

  8、结果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由村统一上报镇确权办审核。

  9、建立登记簿。由镇确权办对村报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县农委复核、审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登记簿中要附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由镇确权办对村报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村为单位造册,报县国土局审批。

  10、建立数据库。由专业队伍根据省农委指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县农委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专业队伍根据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

  (四)颁证阶段(201*年3月29日-4月18日)

  完成确权颁证登记、颁证结果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颁发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五)归档阶段(201*年4月19日-5月8日)

  由镇、村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六)总结阶段(201*年5月9日-5月18日)

  完善相关程序,搞好并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协作,统筹指导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情况交流、工作调度机制,同时成立督查组,加强对确权颁证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权颁证工作。各村、村民组分别成立由村、组干部及老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让干群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群众明白目的、积极参与。

  (二)明确部门职责。确权办公室负责培训、业务指导、政策解读和指导处理涉及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负责相关知识培训、做好指导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派出所负责提供准确的户籍信息,确保农户信息准确,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财政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镇广电站负责工作宣传;镇司法所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推进;镇纪委负责执纪监督问责,及时查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行为。 (三)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和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解决问题。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和解决土地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相关问题。

  (四)规范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确权登记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重要基础。严格档案管理统一规范,在县档案局和的指导下,镇颁证办和各村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规范建档。

  (五)规范数据库建设。由专业队伍根据调查成果和技术要求,建立管理信息数据库。

  (六)强化经费保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和镇政府统筹安排,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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