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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网站:文库114 | 时间:2019-06-09 09:52:49 | 移动端:农业大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农业大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设施栽培面积快速增长,外来种植户擅自变更耕地用途,私搭乱建大棚用于种植和食宿,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与环境“脏乱差”现象。为从源头上解决上述乱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业大棚安全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业生产安全、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幸福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扎实做好农业大棚安全整治,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我市“两区”划定方案,对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地块,不得擅自变更为非粮生产功能;对现状为非粮功能且已具备粮食生产条件的,必须恢复粮食生产功能;不具备粮食生产条件的,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粮食生产功能。

  (二)按照生产和生活分离的原则,农业大棚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人员住宿,必须消除大棚食宿现象。

  (三)农业大棚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棚供人食宿;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中,无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使用液化气明火作业;使用大功率电器;周边存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措施缺失等)必须予以排除。

  三、工作步骤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履职、齐抓共管、治乱为先”的原则,开展本次专项整治,从2019年5月下旬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排摸阶段(2019年5月)

  由各板块对本地农业大棚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农业食宿大棚基本情况,掌握土地用途、大棚面积、人员信息等,确定整治名单。向广大农民和食宿大棚居住人员宣传整治的意义、大棚食宿的安全风险等,争取通过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教育引导相对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

  由各板块按照“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政策,牵头组织整治行动,对拒不配合整治的种植户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督促整改,消除农业大棚食宿现象。各板块牵头违规农业大棚的拆除和环境清理工作。相关执法单位会同属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的土地违规、消防安全、土壤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6月底)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各板块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同时要分析汇总经验做法,以农业大棚管理为试点,建立农业种养殖用地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确保整治不出现反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业大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市府办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教育局、新市民事务中心、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和各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并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事务。各板块要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辖区内综治、公安、水利、农服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属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细化整治方案,迅速高效完成农业大棚安全整治任务。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履行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分解落实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治。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整治督查协调工作,并对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生产有毒有害及不合格农产品、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指导并配合板块依法查处。市环保局要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土壤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要对各地做好安全评估和指导工作。市水务局要加强农村水利设施指导,配合属地做好断水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种植大棚防火技术要求的研判,做好种植大棚防火技术指导工作,会同属地开展种植大棚消防安全检查。市供电公司要对辖区内大棚用户加强供电管理,杜绝转供电行为,配合属地做好断电工作。市住建局要会同属地加强安全用气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强化供气安全管理工作。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要加强外来流动务农人员管理。市教育局要加强外来务农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市公安局要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治安处罚、刑事犯罪的案件。

  (三)明确政策措施。此次整治既是“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延伸,也是为村庄人居环境“233”专项行动做好清障。各地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要执行“两区”划定成果,落实耕地用途管控;二是要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三是要强调“看护棚”不等于“住人棚”,在安全生产上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具体方法上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331”专项行动和“9876”任务(“9+1”场所“九个必须”、“三合一”场所整治“八个一律”、出租房整治“七个严禁”、电动车整治“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和政策执行,实施整改,同时做到以下“五个必须”:一是违反“两区划定”土地用途管控要求的,必须全部退蔬还粮,恢复粮食生产用途;二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的,包括大棚内土地硬化的,必须恢复耕地;三是对存在大棚食宿现象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搬离,做到生产和生活分离;四是必须明确土地承包户对流转经营户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五是已建成的农田高标准建设区,禁止搭建经作大棚,对破坏高标准农田设施的必须进行修复。

  各地各部门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又要把握政策、注意方法、分类实施。联合执法要制定好应急预案,防止激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找好整治突破口,在发挥前期部分乡镇已经取得的整治经验和成效上,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发挥基层治理的优势,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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